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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一覽表
項目一 |
家居財物保障 |
家居財物保障(港幣) |
此項為全險保障,我們會用「以新易舊」的方式,賠償出租物業中屬於您的財物,包括傢俬、家居用品及電器,因意外損毀而進行維修或更換時所支出的費用。
另外,出租物業中自行添置的室內裝修、或固定裝置及裝配,例如油漆、牆紙、地板等,亦同樣獲得保障。
額外保障
- 在出租物業中如進行室內裝修或翻新工程,期間因意外導致當中的家居財物損毀時;若有關總工程費用不超逾港幣$250,000,而工程期又少於連續60天時,我們會保障有關家居財物。
- 在出租物業中,您的家居財物因在本港進行專業清洗、修理或翻新時,在寄存的地方意外損毀所帶來的損失,每年最高賠償額為港幣$50,000。
- 您所出租物業遭受意外,在意外後的清理廢物費用,每年最高賠償額為港幣$5,000。
- 消防員在執行任務時,所引致的家居財物損毀。
續保優惠
我們於每年續保時,會將您的「家居財物保障」每年最高賠償額免費自動增加港幣$50,000。此增幅不受您的索償紀錄影響, 而最高累積增幅可達港幣$200,000。
# 每件是指一件、一對或一套物品 |
每年為$400,000
每件為$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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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二 |
租金損失 |
最高賠償額 (港幣) |
保障您所出租的物業,因受保範圍內意外損毀而不能居住、或因租客自殺#或被謀殺致死而所引起的租金損失。
額外保障
- 因追討租客所拖欠租金或收回物業而需採取法律行動的實際費用,及在法庭裁決後的一個月內,租客仍未償還的租金。
#自殺的定義指由跳樓、上吊、割脈及燒炭引致的死亡,並須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確認。 |
每年為$60,000
(每月$20,000;不超過3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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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三 |
業主法律責任保障 |
最高賠償額 (港幣) |
保障您身為業主,因出租物業或大廈公眾地方發生事故,疏忽導致第三者身體受傷或財物損失時,所需負上的法律責任。 |
每年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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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選保障項目
項目四 |
樓宇結構保障 (保率: 0.07%) |
最高賠償額 (港幣) |
若您所出租物業,樓宇結構因火災、爆炸、惡意破壞、盜竊、水浸等情況下而損毀,我們會在不超逾本項的投保額下,賠償您所需的維修費或重建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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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廢物費用
保障您清理災場的清潔費用。 |
樓宇結構保障投保額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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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產品由保誠財險有限公司承保。上述內容之版權是由保誠財險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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