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全護計劃能為客戶提供全面的保障,保障範圍包括:
上述的保障旨在讓您概要地瞭解整個治癌過程中所獲得的保障,並非一定與計劃下的保障項目名稱一致。有關保障項目的名稱及詳情,請參閱本產品單張的保障範圍
一覽表及保單。
^ 需由註冊醫生以書面建議
註:
- 計劃保證終身續保,惟須受續保時適用的條款及細則、適用於受保人當時年齡的保費率及癌症全護計劃所附加於的基本計劃的保障年期所限。我們保留權利於每個保單周年檢討保費率,並相應劃一按特定風險級別調整保費率,而不會向個別人士提出檢討保費率。特定風險級別包括但不限於年齡、性別、吸煙習慣、計劃級別及供款年期及國籍。此外,我們亦有權就過去或預期的醫療慣例及索償經驗之轉變,而於每個保單
周年調整計劃的條款及細則及/或其保障項目,而有關調整會適用於所有癌症全護計劃。
- 「積極治療」是指為患有原位癌及/或癌症的受保人進行的介入治療以改善其生存期,針對原位癌及/或癌症的療效性治療,包括電療、化療、
標靶治療、激素治療及外科手術。
- 癌症篩檢測試非保單文件內的保障項目。增值服務由特定的服務供應商提供,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對於上述服務之質素及其供應並不
作出任何的陳述、保證或承諾,亦不會承擔有關之指定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所引致的責任。在任何情況下,保誠都不會就指定服務供應商之行為或失當或服務而承擔任何責任。保誠會保留替換任何指定服務供應商、不時檢討、調整或更改上述服務之詳情、條款及細則,及隨時
終止及/或暫停該服務的權利,而不須給予事先通知。由指定服務供應商所供應之服務及/或閣下對其服務之接受將構成閣下與有關之服務供應商
之間的合約,與本保障計劃獨立而互不關連。
- 第二醫療意見是由美國著名醫院醫療專家提供的第二醫療意見服務。此外,有關服務可安排一位註冊醫生或專科醫生,於香港為醫療報告進行詳細解釋。
癌症全護計劃必須與其他指定計劃同時投保,詳情請聯絡我們的顧問。
上述資料只作參考之用,不能作為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立之任何合約或合約之任何部分。有關本計劃之其他詳情及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保單文件。如有需要,保誠樂意提供保單樣本以供閣下參考。
此文件僅旨在香港派發,並不能詮釋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任何保險產品。如在香港境外之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險產品屬於違法,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不會在該司法管轄區提供或出售該保險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