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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尚禮遇」

條款及細則
  1. 「尊尚禮遇」(「推廣優惠」)由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提供,優惠期由2024年7月8日至9月30日止,包括首尾2天(「推廣期」)。
  2. 此推廣優惠適用於透過保誠的營業部成功遞交之新投保申請。 
  3. 所投保之新保單須於推廣期內符合以下列明所有要求,方可享此推廣優惠中相應禮遇(「合資格保單」)
    1. 此推廣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内成功遞交已填妥之投保申請表格,投保由保誠提供及承保的個人壽計劃(不包括投資相連壽險計劃及附加保障計劃); 
    2. 所投保之保單必須於2024年11月30日或之前由保誠成功繕發;
    3. 在履行禮遇兌換時,所投保之保單必須仍然維持生效。;及
    4. 所投保之保單的基本計劃必須達以下列明之首年年度化保費要求或或等值的其他貨幣(不包括保費徵費,如適用),方可獲相應禮遇。

      優越客戶禮遇

      禮遇一
      香港四季酒店「品味體驗

      禮遇二
      香港四季酒店「至臻體驗

      每張合資格保單基本計劃的
      首年年度化保費要求

      100萬港元至500萬港元以下

      500萬港元或以上

    5. 已繳付所有到期保費及保費徵費。
  4. 需為合資格保單的持有人(「合資格客戶」)方可有享此推廣優惠的禮遇。每位合資格客戶僅能享受一次優惠。優惠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5. 「首年年度化保費」是指支付合資格保單的基本計劃的一年保費等值,應計算為整付保費保單的10%或年繳之定期保費保單的100%。合資格保單如非以年繳方式繳付保費,其首年年度化保費為首12個月所繳付之總保費額。例如,如果合資格保單以月繳方式繳付保費,相關的首年年度化保費為月繳保費乘以12。
  6. 首年年度化保費會按港元計算,其他貨幣的保單會按1澳元兌換6港元、1加元兌換6.5港元、1英鎊兌換11港元、1人民幣兌換1.2港元或1美元兌換7.8港元計算。
  7. 任何於保單發出後(冷靜期內或之後)於合資格保單作出的更改,而導致供款期內應繳保費下調(包括但不限於下調計劃級別、減少保額、減少名義金額、減少保證每月年金或更改供款年期),相關合資格保單之禮遇將會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任何於保單發出後(冷靜期內或之後)於合資格計劃作出的更改,而導致供款期內應繳保費增加(包括但不限於上調計劃級別、提高保額、提高名義金額、增加保證每月年金或更改供款年期),增加部分之保費將不會計算作合資格保單的首年年度化保費要求。儘管如此,若保費繳付模式於首個保單年度有任何更改,只要該基本計劃的符合合資格保單的要求,合資格客戶仍可享有此禮遇。另外,任何於保單發出後(冷靜期內或之後)至履行禮遇兌換時的要求更改基本計劃之保單持有人,相關合資格計劃之推廣優惠將會全數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
  8. 除保費回贈優惠外,此推廣活動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同時享用。
  9. 相關禮遇換領信、使用詳情以及相關之條款和細則(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述的)將於合資格保單冷靜期後及在2025年1月31日或以前寄出予合資格客戶。禮遇換領信將以電郵方式發送至客戶投保時提供予保誠的電郵地址。保誠並不負責核實合資格客戶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的真確性。相關禮遇換領信不可轉讓/轉售、兌換現金或換取其他優惠。若所遞交的資料有錯漏/不正確而影響禮遇換領信的傳送或遺失換領信,保誠概不補發或延長禮遇換領期限。
  10. 如有關優惠的服務及/或產品因任何原因而未能提供,保誠保留隨時以其他禮遇取代之權利。而該優惠的服務及/或產品之價值及種類可能與此推廣優惠所提供的禮遇不相同。如對本推廣優惠有任何爭議,保誠保留最終決定權。
  11. 禮遇項目由獨立第三方產品或服務供應商提供。禮遇之使用受限於供應商規定的條款和細則。保誠並非產品或服務供應商,亦非該供應商的代理。保誠不會對產品或服務之質素,供應及使用有關之任何後果負責。 如有任何爭議,請自行與產品或服務供應商聯絡解決。保誠及產品或服務供應商保留隨時修訂、暫停或取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保誠及產品或服務供應商擁有絕對酌情權作最終決定。
  12. 所有保單申請需經保誠核准方可生效,保誠保留接受或拒絕任何保單申請的權利。
  13. 保誠保留修改推廣條款和條件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爭議,保誠的決定為最終及具有約束力。
  14. 推廣活動的條款和條件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如有任何爭議,香港法院擁有專屬管轄權。
  15. 如推廣宣傳材料中的資訊與推廣活動的條款和條件有抵觸之處,則以推廣活動的條款和條件為準。
  16. 保誠個人壽險計劃由保誠保險有限公司承保,並分別受其個別保單內的所有條款及細則規限。有關產品詳情,請參閱由我們發出之產品小冊子及保單樣本內的條款及細則。
  17.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有任何歧義,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香港四季酒店「品味體驗」及「至臻體驗」之主要條款及細則:

  1. 香港四季酒店「品味體驗」及「至臻體驗」不可兌換成現金、 轉售或退款,亦不可與酒店提供的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2. 請提前14天預訂禮遇/服務,預訂時需提供有關禮遇換領信編號。享用禮遇/服務時需出示有效之換領信。
  3. 除特別注明外,所有酒店禮遇/服務都需兩位賓客(其中一位必須是合資格客戶)同時享用。
  4. 所有酒店禮遇/服務可分開不同日子使用。除了「張保仔號」暢遊維港體驗及龍景軒八道菜晚宴需於同一天内享用; 及豐富美食早餐需於完成豪華海景客房住宿的退房日享用。
  5. 禮遇/服務的使用及換領須受禮遇換領信上之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禮遇換領信上之條款及細則。
  6. 禮遇/服務可否提供視乎供應情況而定。 禮遇/服務受指定不適用日期及限制約束。
  7. 有關禮遇換領信如有遺失或損毀,恕不作退換。
  8. 客人於酒店之額外消費由客人直接支付。
  9. 香港四季酒店保留對此禮遇/服務條款及細則之修改及最終解釋權,或不作事前通知。

 

註:

以上產品介紹及其他有關資料只供參考之用,不能作為保誠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之任何合約或該合約之任何部分(除非另有指明)。閣下投保與否乃個人之獨立決定。在銷售過程中此單張必須與有關產品小冊子一起閱讀。有關保險計劃之完整產品條款、細則及風險披露,請仔細閱讀有關計劃之產品小冊子及保單文件。如有需要,保誠樂意提供保單樣本以供閣下參考。

此單張僅旨在香港派發,並不能詮釋為保誠在香港境外提供、出售或遊說購買任何保險產品。如在香港境外之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險產品屬於違法,保誠不會在該司法管轄區提供或出售該保險產品。

此單張由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集團成員)所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