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小册子
额外特点
早期严重疾病保费豁免保障
索偿早期严重疾病保障后可享有12个月保费豁免
递增保障权益 纾解通胀压力
您可额外缴付保费,将保障金额每年自动提升最初保额的5%
集保障及长期储蓄于一身
当您在第3个保单周年当日或之后退保时,我们将支付保证现金价值
安心医
增值服务
安心医是专业、独立及个人化的医疗咨询服务
由我们指定的服务供应商为您提供的安心医服务包括:
- 第二医疗国际专家意见
- 海外医疗礼宾服务
- 与您语言相同的专属专案医生,全程贴心陪伴您走向康复每一步
了解有关安心医服务的更多详情
注:安心医服务并非构成此计划的一部分。
安心医服务由我们指定之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提供,我们可不时全权酌情修订其服务范围和服务供应商而毋须事先发出通知,也可能终止和/或暂停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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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有关股东全资分红计划及股东全资分红保单业务基金运作的更多信息(例如投资策略及分红理念),请参阅股东全资分红计划小册子。
在销售过程中此文件必须与有关产品小册子一起阅读。有关保险计划的产品条款、细则以及风险披露,请仔细阅读有关计划的小册子和保单文件。
注释
危疾首护保II由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保诚」)承保。您可以选择单独投保本计划,毋须同时投保其他类型的保险产品,除非该计划只设附加保障选项,而必须附加在基本计划。此文件不包含本计划的完整条款和细则并只作参考用途,不能作为保诚与任何人士或团体所订立的任何合约。您应仔细阅读此文件载列的风险披露事项和主要不受保范围(如有)。如欲了解更多有关本计划的其他详情、完整条款和细则,请向保诚索取保单样本以作参考。
保诚有权根据保单持有人和/或受保人在投保时所提供的信息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
缴付保费的划线支票抬头请注明「保诚保险有限公司」。
此文件仅旨在香港派发,并不能诠释为保诚在香港境外提供、出售或游说购买任何保险产品。如在香港境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险产品属于违法,保诚不会在该司法管辖区提供或出售该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