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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特點
早期危疾保費豁免保障
索償早期嚴重疾病保障後可享有12個月保費豁免
遞增保障權益 紓解通脹壓力
您可額外繳付保費,將保障金額每年自動提升最初保額的5%
集保障及長期儲蓄於一身
當您於第3個保單周年當日或之後退保時,我們將支付保證現金價值
安心醫
增值服務
安心醫是專業、獨立及個人化的醫療諮詢服務
由我們指定的服務供應商為您提供的安心醫服務包括:
- 第二醫療國際專家意見
- 海外醫療禮賓服務
- 與您語言相同的專屬專案醫生,全程貼心陪伴您走向康復每一步
了解有關安心醫服務的更多詳情
註:安心醫服務並非構成此計劃的一部分。
安心醫服務由我們指定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我們可不時全權酌情修訂其服務範圍及服務供應商而毋須事先發出通知,亦可能終止及/或暫停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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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資訊
有關股東全資分紅計劃及股東全資分紅保單業務基金運作的更多資訊(例如投資策略及分紅理念),請參閱股東全資分紅計劃小冊子。
在銷售過程中此文件必須與有關產品小冊子一起閱讀。有關保險計劃之產品條款、細則及風險披露,請仔細閱讀有關計劃之產品小冊子及保單文件。
註釋
危疾首護保II由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承保。您可以選擇單獨投保本計劃,毋須同時投保其他類型的保險產品,除非該計劃只設附加保障選項,而必須附加於基本計劃。此文件不包含本計劃的完整條款及細則並只作參考之用,不能作為保誠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立之任何合約。您應仔細閱讀此文件載列的風險披露事項及主要不保範圍(如有)。如欲了解更多有關本計劃之其他詳情、完整條款及細則,請向保誠索取保單樣本以作參考。
保誠有權根據保單持有人及/或受保人在投保時所提供的資料接受或拒絕任何申請。
繳付保費之劃線支票抬頭請註明「保誠保險有限公司」。
此文件僅旨在香港派發,並不能詮釋為保誠在香港境外提供、出售或遊說購買任何保險產品。如在香港境外之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險產品屬於違法,保誠不會在該司法管轄區提供或出售該保險產品。